银川市建设工程综合检测站(有限公司)2021年下半年设备采购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建设工程综合检测站(有限公司)2021年下半年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银川市建设工程综合检测站(有限公司)2021年第2次会议纪要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银川市建设工程综合检测站(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银川市建设工程综合检测站(有限公司)2021年下半年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宁夏境内)
2.2招标内容:采购满足相应技术参数的油烟废气处理一体机两台(直径300毫米排烟管道50米)、60吨微机控制电液伺服万能试验机(含残余变形引伸计)一台(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提供授权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06日至2021年08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在宁夏建瓴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82号四楼招标部)。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告公示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2企业报名时须携带以下影印件及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代理商产品授权书、“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资料不全者报名将不予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同投标报名截止时间,逾期将不再发放招标文件。(详细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82号四楼招标部)。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及地点
6.1递交时间:2021年08月26日14 时30分(招标代理自14时0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递交地点: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北京中路147号银川市房地产交易大厦三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银川建设采购服务平台(www.ycjs.com.cn)发布。
8.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招 标 人:银川市建设工程综合检测站(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南薰西路18号
联 系 人:丁莹
电 话:0951-4659702
代理单位:宁夏建瓴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82号(公交服务大厅站牌背后)
联 系 人:王东
电 话:0951-5036791
网站主办单位: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241号永康巷与文化东街交叉路口东北角) 联系方式:0951-6899808
ICP备案编号:宁ICP备07500099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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